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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打臉」、「嗆聲」這些字的標題風潮是哪時候興起的……

新聞標題絕對是吸引讀者閱讀的重要因素。但不知從哪時候開始,新聞媒體越來越喜歡在標題採用帶有強烈意涵的文字來陳述新聞人物之間的歧異論述。如A「打臉」B,B「嗆聲」A如何之類的。如果當人只看報紙,若情緒不受理性控制,可能因此將事情越鬧越大,剛好落入新聞媒體的圈套之中,樂得看當事人延續戰線,大賺收視率…

這類「弄狗互咬」的報導越多,故然可以帶進收視率,廣告費的效益,但是同時間媒體也喪失教育社會的功能,以及其所謂第四權的地位。民眾對於媒體的印象觀感亦越發低落(雖然目前已經很低了)。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新聞媒體不受尊重的地位來自於本身的自我形塑。如同一個人在公眾場合「裸奔」,很多人都會衝過去看。吸引了目光,但是卻也被貼上「裸奔」的標籤。亦有媒體高層說過我們報導的內容是民眾想看的東西。雖然腥羶色題材、窺探隱私或是名人八卦符合人性。但媒體之所以稱為第四權,即是希望賦予它具有如同政府般的政治權力。因為政府不能因為民眾反對紅燈右轉,就取消紅燈右轉的規範,不能因為民眾喜歡開快車,就取消限速。相同的媒體也不能因為民眾喜歡看,就大量報導或是迎合民眾口味的內容或報導方式。屬於社會教育功能的底線與原則仍應有所堅持。

 只是話說回來,媒體多為私人企業,且企業以營利為目的,營利無虞才會談到社會責任議題。這是先顧肚子,再顧佛祖的概念。沒有閱聽率,媒體存活不下去,空有道德理想也無用,經營階層只能在市場競爭與原則標準間不斷拉扯。再者,網路世代中,新聞媒體的定義已經模糊,進入門檻亦低。新進經營者對於新聞媒體應有的自我約束的觀念不足時,將更容易把整體媒體形象往下拉....

雖然個人內心對於新聞媒體的專業仍抱持一絲希望,只是在目前的社會環境下,似乎有點難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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